冒藝人曹永廉撤器官捐贈 20歲港大生囚8周准保釋候上訴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現年20歲(案發時19歲)的港大學生被控在去年盜用藝人曹永廉資料,取消器官捐贈登記,他早前承認「刑事毁壞」一台屬於衛生署的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系統的電腦,今日(27日)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8星期,裁判官認為沒上訴理據,但仍批准被告以2萬元保釋。

要面對校方紀律聆訊

被告王子誠在香港大學修讀社會科學學士,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品學兼優,犯案是因少不更事及貪玩,「一失足成千古恨」,強調被告行為並非針對個人,亦並非針對政府及有所不滿。辯方又指,被告在還押期間喪失14天自由,期間不能進行學系考試,被告會因定罪將接受大學校方紀律聆訊,可能影響畢業及升學機會。

案情指,政府去年5月表示考慮恆常化香港和內地器官移植互助機制後,器官捐贈名冊取消登記數字急升;被告看到新聞後,在家登入「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網站,曾嘗試輸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個人資料,但未有正式提交申請。他其後再輸入藝人「曹永廉」的姓名、身分證號碼、地址和聯絡電話,申請取消登記器官捐贈。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從「起底網」取得曹永廉資料,因貪玩好奇為對方取消登記。

裁判官崔美霞指案情嚴重,損害公眾利益,雖然辯方指被告並非對政府表達不滿,但即使因一時貪玩,卻影響社會最需要幫助、患嚴重疾病而等候器官捐贈的人。捐贈名冊是器官捐贈重要一環,不容許破壞,被告更是重複犯案,沒有緩刑的基礎,因此判囚8星期。

案件編號:ESCC2633/2023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冒藝人曹永廉撤器官捐贈-20歲港大生囚8周准保釋候上訴/440706?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