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嚇法官案】高院大堂舞菜刀 裝修工自辯:要自殺死喺佢面前

53歲被告余祖林選擇自行抗辯。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裝修工人涉於去年10月在高等法院以菜刀威嚇法官陳嘉信,及疑用刀劈向法官席前的桌子,涉案裝修工被控刑事毀壞罪、刑事恐嚇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共3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 53歲被告余祖林今未有律師代表,指日前曾將案發經過寫給代表律師,惟律師不肯以此為他辯護,他終選擇自行抗辯。 法官蘇文隆甫開庭時向被告表示自己認識陳嘉信法官,但並非其友人,「我冇佢手提電話,我從來冇同佢講過電話」,陳的官階亦比他高,兩人會在開會和上堂時見面。蘇官續稱,「入咗法律界廿幾年,我冇試過同佢同檯食飯」,又認為依據本港司法編制,若果要安排一位與他完全陌生的法官處理案件是不可能,被告聽畢即回應指「我相信這位法官」。 控方一度在庭上申請修改控罪,要求將涉案範圍由高等法院7樓13庭擴大至整座法院大樓,並指錄影拍到被告曾於法院大堂揮舞菜刀,疑正作預備及「綵排」。但被告反對申請,聲稱自己是用刀「磨脖子、割手腕」,又解釋「要自殺死在他(陳官)面前」。蘇官表示擴大控罪範圍可能會對被告不公,最後拒絕控方申請。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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