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專員倡私隱公署主動調查的士安裝攝錄裝置

本身是大律師的前私隱專員蔣任宏說,的士安裝攝錄裝置有機會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要公平收集的原則。如果收集個人資料,只為提升服務和保安因素,會令香港變成監控之都。 蔣任宏出席本台節目《城市論壇》時說,現時已有8千輛的士安裝相關設置,個人資料私人專員公署應主動調查,研究的士安裝攝錄裝置,是否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作出權威的判斷和指引。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科技發展常務委員會成員方保僑認為,應強制要求所有車輛安裝攝錄裝置,而裝了相關設施,尤其是的士,要在車身有合理標示,讓乘客知道。他又建議,當局成立半官方機構,處理車上攝錄裝置所拍攝的片段,保障市民的私隱。 對於的士是否屬於私人地方,或是半私人空間地方,定義上有爭拗,方保僑認為,現行私隱條例或已過時,建議檢討私隱條例。 推動的士發展聯會主席陳民強,贊同在已安裝攝錄裝置的車輛,包括的士,要張貼標示,運輸署在車輛年驗時亦可以查核,可懲罰未有張貼標示的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