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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觀塘遊行一人認暴動罪 判囚27個月

【Now新聞台】前年8月24日觀塘遊行,有示威者在偉業街一帶集結,三人被控參與暴動,其中一人認罪,判囚27個月。

早前承認暴動罪的23歲被告謝灼華,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

案情指,前年8月24日有人發起在觀塘舉行反蒙面法遊行,當日下午一批示威者在偉業街近牛頭角警署設置路障,有示威者向布防警員投擲磚頭等雜物,三名被告先後被警員制服,其中謝灼華承認參與暴動。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判刑時接納辯方所指,當日只有數十人在現場與警方對峙,而當中只有十人投擲磚頭等雜物,暴動規模相對較小,無財物受損,亦無人受傷,亦無證據顯示被告有份使用暴力及號召暴動。

法官又考慮到當日遊行人數眾多,遊行算是和平有序,信納這次暴動只是偶發性,非事前預謀,實際時間亦很短,即使曾經有人投擲汽油彈,但卻是被告被捕後才發生。為公平起見,量刑時不考慮相關因素。

不過法官強調,要考慮到被告在被制服時,曾以竹支襲擊警員前臂,量刑要具阻嚇力。以40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扣減被告認罪及無刑事紀錄的折扣,判處他即時監禁27個月。

同案另外有兩名被告,當中吳仲謙早前未有按時出席聆訊,法庭已向他發出拘捕令,而周健豪否認控罪。法庭完成審訊,押後至12月8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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