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官馮永業與航空公司高層陳婉玉涉貪賄案明年五月審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與航空公司高層陳婉玉涉嫌貪賄案,在區域法院再提訊,案件安排在明年5月20日開審,馮永業與陳婉玉今早到庭,並獲准以原有條件,即分別以10萬元及8萬元現金繼續保釋。 馮永業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陳婉玉則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辯方表示兩人將否認控罪。 控方表示,將呈上馮永業4段約5.5小時的錄影證供,亦會有2份新的證人供詞,法官李慶年安排案件在明年1月16日作審前覆核,明年5月20日正式開審,預計審訊15日。 控罪指,馮永業涉嫌在2004年9月28日至2006年7月9日出任公職期間,接受港聯航空時任執行董事陳婉玉51萬元款項,在處理和審批對方旗下3 間公司申請時作出優待,馮永業並沒有申報利益,該51萬元是馮永業用以購入半山羅便臣道雍景臺一個單位的臨時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