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兆佳指現時說與台灣哪個單位接洽移交涉很多麻煩問題

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新建議,包括申請移交逃犯一方,要由中央機構提出。就處理台灣殺人案問題,應由哪一中央機構提出,特首及保安局局長至今未有明確答覆。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如果現時要求特區政府講明與台灣哪個單位接洽,涉及很多麻煩政治問題。 他解釋,如果特區政府表明把台灣視為中國一部分,雙方很難談下去。但如果把台灣視作司法管轄區,亦難以寫入移交協議。劉兆佳認為,台灣藉修例事件,說明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在香港受到傷害,台灣方面亦覺得,香港在修例過程中矮化台灣地位,把台灣視作中國一部分。 至於是否意味即使修例獲通過,也不能處理台灣殺人案。劉兆佳說,今次修例是填補法律漏洞,應對國家安全威脅,並不止限於處理台灣殺人案。他說,修例通過後,繼續與台灣商討處理殺人案,屆時「將波交到台灣一方」,如果台灣拒絕移交,對方亦要交代,為何有人在當地犯法,而香港一方願意移交亦不接受。 劉兆佳說,社會上再有大型遊行示威,肯定對政府構成壓力,但事件已發展至涉及國家主權、特區政府管治能力,以至日後廿三條立法工作,就算有多大的群眾運動,中央、特區政府或建制派也不會退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