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賜蕙獲任命為警務處副處長 負責處方維護國安部門

政府宣布,根據《港區國安法》,成立港區國安委。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同時任命劉賜蕙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劉賜蕙於今日宣誓就任。 林鄭月娥表示,劉賜蕙在警隊服務長達35年,表現出卓越領導才能、專業能力和堅毅精神,深信她能在此關鍵時刻,履行歷史性職責,領導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責。 港區國安委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陳國基亦同時兼任港區國安委秘書長。 港區國安委按《港區國安法》第十五條,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政府指派的駱惠寧出任,並將列席港區國安委會議。 港區國安委的職責,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