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插藝人吃炸雞環節被罰 李寶安指有關做法在外地普遍

通訊局早前裁定,無綫去年底一個電視頒獎禮,加插藝人吃某品牌炸雞的環節,違反有關守則,罰款15萬元。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行政總裁李寶安指,對有關裁決深感遺憾,而且不接受裁決。他說,現時有關規定並非與時並進,有關植入式廣告的三個限制也頗為主觀,又指有關做法在外地節目十分普遍。 被問到將來台慶節目仍否繼續加插有關環節,李寶安指,根據以往經驗,做法是合理的,在不故意觸犯條例的情況下,將來一定會繼續做。 助理總經理陳樹鴻則指,對裁決摸不著頭腦,不明白為何較早前節目中出現薄餅就沒有問題,出現炸雞就有問題,質疑是否歧視炸雞。 他又說,無綫沒有屢次挑戰通訊局的底線,事實上無綫自2013年開始,有關植入式廣告的成立個案,實際上逐年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