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下午3時20分生效 一日內三度發出

勞工處表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下午3時20分生效,是一日內第三次發出有關警告。 處方在今早11時50分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歷時2小時,下午1時50分取消。到下午2時,再次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下午3時取消。 勞工處提醒,部分工作環境下的熱壓力頗高,僱主及僱員在警告生效期間採取適當措施,以預防在酷熱天氣或高溫環境中工作而引致中暑。 在戶外或沒有空調的室內環境工作的僱員會面對高水平的熱壓力,中暑的風險亦相對較高。僱主應評估僱員工作時的熱壓力風險因素,並因應所識別的風險因素採取所需的預防及控制措施,包括重新編排工作時段、設置遮蔭上蓋、提供通風及散熱設備、提醒員工適時補充水分及休息。 按勞工處發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屬中等勞動的工作,每小時工作45分鐘就休息15分鐘,例如是廚師、清潔工、貨櫃操作、送貨工人、郵政和速遞人員等。 屬重勞動的則每小時工作30分鐘,休息30分鐘,例子如搬運工人、釘板工人、混凝土工人、灌漿工人等。至於屬極重勞動的情況,每小時工作15分鐘,休息45分鐘,如紮鐵工人、棚架工人、正接受體能訓練的僱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