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1闖入立法會案一被告獲撤控

去年7月1日示威者闖入立法會的案件,原本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的被告周樂謙,獲控方撤銷控罪,法庭判控方支付堂費。 控方表示,當晚在立法會宴會廳發現一張寫有「林鄭下台」字句紙張,紙上有周樂謙的指紋,但翻查閉路電視後,沒有證據顯示被告進入立法會,以及有關紙張是何時及如何出現在立法會。控方反對支付堂費,認為有關紙張出現在大樓內,反映周樂謙是自招嫌疑。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不能接受控方的說法,判控方支付堂費。 案件的另外12名被告,包括藝人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民間團隊發言人劉頴匡等,則被加控量刑較重的暴動罪,案件押後至8月3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獲准保釋,等候控方移交文件,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 其中一名被告文家健今日沒有到庭應訊,法庭向他發出通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