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案審理時間較一般長約三成 狄志遠關注有否拖延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狄志遠的質詢時表示,截至今年2月底,各級法院接獲約2100宗反修例事件相關案件,94%於裁判法院處理的案件已結案;而在區域法院審結的反修例案件則有90宗,這些案件由裁判法院首次提訊至於區院審結,一般需時300至400多天,較其他刑事案件長約3成。鄧炳強強調,司法機構已透過多管齊下措施,盡量優先及加快處理與反修例事件和《香港國安法》相關案件。 狄志遠認為,當局未有清楚解釋有關案件審訊需時較長的原因,質疑是否不合理地拖延,被檢控人士亦可能有情緒困擾,促請當局想辦法盡量加快所需程序,避免浪費資源,同時要增加透明度,多作解說。 他又關注與《香港國安法》相關的案件,有175人被捕,但至今只是處理了當中8人的案件,仍有78人被扣押,只有59人獲准保釋,狄志遠說,如果調查時間長,應該酌情容許相關人士保釋,否則變相等同「坐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