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未成年捐贈 盧寵茂爆後母威逼子女個案

盧表示,該對姐弟說聲稱二人會捐器官的是後母,生母一早離世。

【星島日報報道】43歲急性肝衰竭女病人鄧桂思,成功獲26歲女文員鄭小姐捐贈活肝續命,可是鄧桂思長女Michelle,就因17歲多,未滿18歲,當初未能捐肝救母,事件引發社會討論是否應將捐贈年齡降低至未成年人。 港大外科學系肝臟移植科主任盧寵茂一直反對,今日他出席電視台論壇時再表明立場,更分享一個後母謊稱子女捐贈的個案,希望社會理解其嚴重性。 盧寵茂表示,未成年活體移植肝臟,不如心肺不能活體移植,亦不像腎不是急症,因此有所討論。他今日再公開自己一個難以忘記的往事,闡明自己反對的立場,曾出現過父母迫子女捐贈的個案。 他指出,曾經有母親指有一名已成年子女願意捐贈器官,拯救昏迷當中的爸爸,但醫生私下問及該成年姐弟,卻發現並非事實,姐姐更指二人根本不願捐,因為父親年幼時已拋下二人鄉下,聲稱二人會捐器官的是後母,生母一早離世,而盧認為,這正反映出未成年捐贈者可能會受父母或社會壓力,影響他們作出決定。 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陳沛然也表示,患有急性肝病的病人多為中年人,家庭中多數也有未成年子女,大概十多歲,希望社會思考問題。 盧早前也質疑「下一次有個16歲11個月又點呢」,重申在這事不可有灰色地帶,只可以有黑與白,就好似腦死亡定義一樣,「沒有酌情,沒有差不多」。他又認為,此事值得大家反思,「大家有無諗過鄧女士知道個未成年的女捐肝畀佢,佢會點諗?如果出咗事,又會點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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