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民野生捕獲深海龍宮貝 買家出價三萬港元原處放生

國立臺灣博物館展出的龍宮翁戎螺標本。    (國立臺灣博物館 facebook 專頁圖片)
國立臺灣博物館展出的龍宮翁戎螺標本。 (國立臺灣博物館 facebook 專頁圖片)

台灣宜蘭一名漁民上周六(21 日)捕獲一隻俗稱「龍宮貝」的海螺,因為不多見,受到傳媒關注訪問,繼而引發保育與商業利益之間的爭議。網民要求漁民放生龍宮貝,但漁民初時拒絕。國立臺灣博物館加入討論,呼籲漁民讓牠回歸自然。後來有人出價 12 萬元台幣(港幣約 2.9 萬元)買下龍宮貝,並指示漁民把牠放回大海,海螺最終重返自然。

龜山島外海捕獲

龍宮貝正式名稱為「龍宮翁戎螺」,中央社報道,漁民林天明上周六在龜山島外海捕獲一隻活生生的龍宮貝,表示在市場出售。他說過往也曾捕獲龍宮貝,體積小一半的,也能以三至八萬元台幣售出(港幣約 7,000 至 19,000 元)。

消息經傳媒報道後,立即引發台灣網民熱議。有人要求漁民放生:「回體,回歸自然是對的」,「請不要出價,無價值就會回歸大海了」,「生態的滅絕來自人類的貪婪」。也有人表示認同漁民的權益:「漁民好不容易中了彩票,一堆人叫他不要去領錢」,「依法辦理就好,人家漁民只要沒違反法律,怎麼處理是他的權利」,「叫人家放回去的,就出錢買下再放回去啊!出張嘴環保愛自然,誰都會」。

後來國立臺灣博物館加入討論,認為公眾在考量商業利用和潛在利益前,應更關注不影響其族群和生態平衡的重要性。野生動物屬於大自然,整個種群的健康與繁衍至關重要,讓龍宮翁戎螺在所屬的自然環境中持續繁衍,這才是真正的守護。館方指,在2017、2020 年均曾發生漁民捕撈後試圖養殖,卻造成龍宮翁戎螺死亡的案例,遵循不捕殺、干擾、破壞等原則,讓它們回歸自然,才能確保未來世代也能享有這些資源。

對貝類演化歷史研究具重要意義

根據博物館介紹,龍宮貝是目前最大的翁戎螺科物種,屬於野生動物,主要棲息於西太平洋深海。由於其外型與宮殿相似,因此有俗稱為龍宮貝。翁戎螺類的特徵為殼口具有一條細長的裂縫,長達貝殼周緣的一半,被認為是相當古老的形態特徵,對貝類演化歷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整個家族可追溯至寒武紀就已經出現於地球上。

面對洶湧群情與博物館的呼籲,林天明沒有就範,堅拒放生。他昨日(23 日)回覆記者說,不可能捐出龍宮貝,畢竟出海一趟要 6、7 小時,花不少油錢,如果是捕到綠蠵龜等保育類動物他會放生,但龍宮貝有價值且非保育類,不可能讓它回歸自然,只要價格合理他就賣。

龍宮翁戎螺是翁戎螺中最大型的種類,貝殼呈圓錐形,上有黃紅色火焰斑紋,因造型宏偉優美像座宮殿一般,故俗稱龍宮貝。   (國立臺灣博物館 facebook 專頁圖片)
龍宮翁戎螺是翁戎螺中最大型的種類,貝殼呈圓錐形,上有黃紅色火焰斑紋,因造型宏偉優美像座宮殿一般,故俗稱龍宮貝。 (國立臺灣博物館 facebook 專頁圖片)
龍宮貝殼口具有一條細長的裂縫,裂縫長達貝殼周緣的一半,像是微笑的線條,因數量稀少受到重視,也因身體構造原始,在貝類演化上具有重要的研究意義。     (國立臺灣博物館 facebook 專頁圖片)
龍宮貝殼口具有一條細長的裂縫,裂縫長達貝殼周緣的一半,像是微笑的線條,因數量稀少受到重視,也因身體構造原始,在貝類演化上具有重要的研究意義。 (國立臺灣博物館 facebook 專頁圖片)

輿論質疑林天明捕獲龍宮貝,是否採用了違法的捕撈方式,理由是貝類屬於底棲生物,懷疑林天明使用了被禁止的底拖網方法捕手撈。不過傳媒引述宜蘭縣政府回應,漁業署 1977 年起公告禁止拖網漁船於三海浬內作業;50 噸以上之拖網漁船不得進入距岸 12 浬作業,但據悉林天明的船隻未超過 50 噸,因此只要離岸超過三海浬就沒有違法。

有買家出更高價 漁民選擇賣給放生者

至昨晚,事情峰迴路轉,龍宮貝重現生機。有不同買家分別出價 16 萬元台幣(港幣約 3.9 萬元)收購龍宮貝,但林天明最終把龍宮貝賣給出價 12 萬元台幣的買家,因為對方要求他在捕獲海螺的海域放生。

今日凌晨二時許,林天明駕船從頭城鎮大溪漁港出發,約凌晨四時許抵達捕獲龍宮貝地點龜山島附近海域。他一邊持手機錄影,一邊請船員從桶子拿出龍宮貝至船舷放生,證明龍宮貝已重返大海懷抱。

林天明說,昨天共有六組買家出價要購買龍宮貝,分別為台幣 6 萬元至 16 萬元,他最後決定賣給出價 12 萬元的買家,因對方購買原因是為讓龍宮貝回歸海洋,這名買家昨晚更專程拿現金至林天明家中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