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違國安法罪成下午判刑 法院外早上已有市民排隊

唐英傑被裁定一項煽動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的罪名成立,案件下午在高等法院判刑。(港台圖片)

首宗《香港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被裁定一項煽動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的罪名成立,案件下午在高等法院判刑。

法庭外貼出告示,公眾席的入庭票下午1時派發,早上已經有市民在法院大樓外排隊輪候。

案件經過15日聆訊,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作出裁決。唐英傑的代表律師昨日在庭上求情,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今日判刑。

唐英傑涉及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寫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中英文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向警方防線,撞倒3名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