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起投考警隊毋須居港滿七年 「香港永久性居民」即可投考

四月起投考警隊毋須居港滿七年 「香港永久性居民」即可投考

警務處今日(30日)宣布,四月一日起警員、見習督察及輔警警員入職要求中「在港居住七年或以上」的居港年期規定將會取消,申請人只須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要求便可投考。發言人解釋,是次調整使警隊的招募工作及入職要求與其他紀律部隊看齊,以保持警隊在人力資源市場的競爭力。

另外, 為配合警隊的誠信管理策略,警隊決定於四月一日起將尿液驗毒測試加入招募流程,所有在此日期或之後申請警隊職位的人士均須在遴選程序中接受尿液驗毒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