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拘捕 57 歲男子 涉違發布煽動意圖刊物罪 據了解為前社民連成員︱Yahoo
【Yahoo新聞報道】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指,昨日(12 日)於紅磡區拘捕一名 57 歲男子,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警方指,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及鼓吹暴力。
「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 7 年。
據了解,被捕人是前社民連成員,佢於今年3月至11月期間,在Facebook 、Instagram及Threads等社交平台,發布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及鼓吹暴力的訊息。
國安處今日上午正式落案控告被捕男子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2月30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周劍豪報稱兼職展場雜工,被控於今年3月至11月期間,在多個社交平台發布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以及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或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按特區法律發出命令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