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遊行案 辯方求情指何秀蘭李卓人均反對暴力

前年的十一國慶日遊行案,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10名被告,早前承認控罪,區域法院今日聽取各人求情。 其中李卓人何秀蘭的代表律師表示,兩人認罪,節省法庭審訊時間及資源,兩人長年服務社會,帶來正面影響;何秀蘭在1998至2016年出任立法會議會,被視為最勤力的議員。辯方又向法庭呈上多封來自他們朋友及受惠人士的求情信。辯方又指,兩人反對暴力,何秀蘭是出名「和理非」的民主派。 辯方又讀出兩人的部分書面陳詞。何秀蘭的書面陳詞中提到,過去兩年來,香港當權者及市民之間的互信受到嚴重破壞是非常不幸,她相信,要信任香港市民才能達至和諧。李卓人表示,如果愛國等同愛中國共產黨,事情會容易得多。但他選擇活在真理及堅持自己的信念,選擇民主,愛人民,保護自由及尊嚴,而非控制人民思想。過去多年,他上街為了兌現自己的承諾。 案中6名被告陳皓桓、何俊仁、楊森、吳文遠、單仲偕及蔡耀昌上周被法庭撤銷原有保釋,需要還押。另外4名被告李卓人、梁國雄、黎智英及何秀蘭,則因其他案件正在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