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林健鋒批評反對立法是有人心中有鬼

林健鋒批評他們部分反對派人士反對國歌法立法是無視國家尊嚴。

【星島日報報道】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林健鋒表示,國歌與國旗、國徽,都是國家主權、地位及尊嚴的象徵。全國人大常委會早於2017年11月已經通過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有責任展開本地立法程序,完善相關法規,確保國歌法在香港得以落實。 對於部分反對派人士反對《國歌法》立法,林健鋒批評,他們是無視國家尊嚴、無視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而他們藉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奏唱國歌一事大做文章,甚至將《國歌法》說成是洪水猛獸,擔心受到政治打壓云云,正正顯示出他們心中有鬼。 林健鋒指出,《基本法》第一條已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而立法會議員尊重國歌亦是基本的政治倫理。「除非有人心中有鬼,不願承認這個關係以及自己身為中國人的身份,否則何須抗拒有關安排?」 事實上,近年香港多次發生有人在公眾場合侮辱國歌的事件,這正正顯示盡快訂立國歌法有現實需要。隨著《國歌條例草案》即將進入首讀階段,政府應盡力向市民解釋立法的必要性;當局亦應加強對國歌法的宣傳,令社會各界了解國歌的歷史和內涵,增強國民身份認同和歸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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