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兩名前機組人員隔離期間外出被裁定違防疫規例罪成

國泰航空兩名前機組人員去年12月涉嫌在港隔離期間,違規聚餐及外出,導致Omicron變異病毒帶入社區,被控三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衛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兩人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 首被告是46歲馬來西亞籍的黃昱龍,他被控於或約於去年12月25日,沒有遵照醫學監察通知書指明的條件,進行自我隔離。 次被告是45歲中國籍的劉諾宏,被控兩項相同罪名,涉案日期為去年12月25日及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