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殺雞儆猴 勒令影視界補繳稅

《手機2》開拍,范冰冰和導演馮小剛(左四)等主創人員合影。

【星島日報報道】娛樂女皇范冰冰被追稅罰稅超過十億港元,國家稅務總局還勒令影視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須在年底前主動補繳稅款,否則依法嚴肅處理。稅務大風暴波及不少「大腕」,演藝界風聲鶴唳。內地稅務專家鍾良對本報稱,當局是「殺雞儆猴」,既整頓娛樂圈,又就勢充盈國庫。北京學者胡星斗亦認為,明星天價片酬已成中國貧富分化象徵,當局從演藝界開刀,希望平息民怨。本港導演吳思遠則稱,此事或令整個製作成本比例更趨合理。 內地演藝界亂象叢生,包括明星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范冰冰失蹤後,兩家與她有關連的上市公司,A股華誼兄弟及唐德影視至今分別下跌百分之三十八及百分之五十,預計國慶長假期復市後亦會下跌。名導演馮小剛雖嚴詞駁斥自己有陰陽合同或偷稅漏稅等不法行為,但其在電影《江湖兒女》戲分被刪。 有內地媒體總結,片酬超過五千萬的明星包括倪妮、陳坤、孫儷、霍建華及鍾漢良。四月以來,愛奇藝、優酷、騰訊視頻等多家視頻網站聯合倡議抵制高片酬,單個演員電視劇每集最高片酬被限定一百萬元,總片酬限定五千萬。國家稅務總局昨宣布,對在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自查自糾並到主管稅務機關補繳稅款的影視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免予行政處罰及罰款;對個別拒不糾正的,依法嚴肅處理。 稅務專家鍾良對本報說,自毛阿敏、劉曉慶涉稅案後,內地影視圈在稅務案上已平靜多年,但近年亂象叢生,當局早有意整頓,「范冰冰不過是撞到了槍口上免於刑責,示眾之意濃烈。」 內地著名演員林永健接受新華社訪問時表態支持,「影視演員成了名,站在那兒就是成本,開口就有利潤,出了名、得了利,還不依法納稅,不履行公民應盡的義務,這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微信公號「長安劍」發文稱,寬嚴相濟依法處理絕不僅僅針對她一個人,而是其背後亂象,期待能帶來娛樂圈守規矩、立德行的一派天正風清。 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永遠榮譽會長吳思遠昨表示,內地藝人與電影公司簽訂「陰陽合同」,其實已存在多年,主要是近年演員身價日高,但電影公司發覺付不起龐大稅款,於是彼此訂立兩份合同。他又稱,這次事件後,演員為避免交重稅,或會考慮少收片酬,令整個製作成本比例趨向合理。被問及會否怕被追稅,楊千嬅說:「我應收的就會據理力爭,亦有交足稅,所以不擔心,我真的有工作才收錢,又不是無事做有錢收。」曾跟范冰冰合作的張智霖(Chilam),指不敢評論別人的事,只表示自己接工作時會跟公司了解清楚,大前提要奉公守法,收入有否影響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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