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博炒跳工」疑中介教唆謀利

港澳兩地的外傭僱主組織昨舉行交流會議,揭不少僱主遇上外傭「逆向欺凌」。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港澳兩地的外傭僱主組織昨舉行交流會議,揭不少僱主遇上外傭「逆向欺凌」,如部分家傭「博炒」故意工作表現差,藉此獲賠代通知金,又有外地中介替外傭偽造履歷,僱主聘用後才發現「貨不對辦」。組織又指,本地一些無良中介公司更誘使外傭「博炒」再轉介至新僱主,甚至往澳門謀生,再賺取中介費。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指出,一般外傭合約期為兩年,聘用未夠兩年便離職為「斷約」。本港每五名外傭僱主中,其中一位僱主便遇外傭要求斷約情況。據法例,僱主須向離職外傭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回國機票費等。徐稱,近年不少外傭為謀取這筆款項,工作故意表現差,望「博炒跳工」,另覓「更易服侍」的僱主,而最近外傭工資上升,相信令更多外傭「博炒」。 游小姐曾聘用一名菲傭,上班一日後,菲傭工作態度開始懶散,又拒絕工作,細問下原來是不滿周六不能休假,她強調事前已與工人說清楚。豈料兩周後,菲傭訛稱游小姐丈夫禁錮她,在家中大吵大鬧要求解約,過程中更驚動警方,游小姐最後無奈下與菲傭解約,支付一萬九千元的中介費、代通知金及機票錢。 關注組近兩年亦收到近百位僱主求助,指外傭欠下財務公司債務後離港,平均每宗涉及三四萬元。徐指,外傭在港只須出示身分證、工作簽證及住址證明便可借貸,「借到周身債」後一走了之,連累僱主受財務公司滋擾。 徐又指現時外傭中介無發牌制度,外地中介為求成功轉介傭工,故意偽造其履歷或受訓資格,僱主多在聘用後發現「貨不對辦」,「連基本家務都不懂。」本地亦有無良中介公司為求中介費,教唆外傭「博炒」,再轉介至新僱主「再賺一筆」。 澳門家傭僱主聯會協會會長歐陽強指出,近年家傭出現「兩地走」情況,即一些本港問題外傭被拒簽證後,會前往澳門謀生。而外傭到澳門後,更可申請工作簽證當外勞轉換工種,如清潔工、接待處人員,故一些本港外傭藉「博炒」轉到當地謀生。他補充,澳門約有兩萬名外傭,約四分之一來自香港。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要求政府將斷約外傭的留港期,由原本兩周縮短為一周,以減低其藉「博炒」轉工機會;亦促請當局盡快設立外僱中介牌照制度,確保傭工質素。兩地關注組冀港澳政府訂立機制,研究交換外傭「黑名單」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