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攤檔符合消防要求可明火煮食 飲食界冀當局不要規管太嚴

【on.cc東網專訊】政府推動「香港夜繽紛」活動,圖力挽本港經濟,對於夜市是否准許明火煮食,消防處日前回應稱,消防處將因應各區夜間市集及活動的經營模式,以風險為本原則制訂相應的消防安全規定。稻苗飲食專業學會會長徐汶緯今日(21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希望當局可以進一步「拆牆鬆綁」,令夜經濟更蓬勃。

他稱,大牌檔或攤檔煮食,部分用煤氣,亦有部分用石油氣或火水爐,在巿集明火煮食可能帶來火警風險,為符合安全規定,他同意消防處為相關申請提供意見,但希望不要規管太嚴。另外,對於吸引遊客來港,他認為長遠可以從陸上或海上活動下工夫,例如開放經營滑浪風帆、水上電單車或降落傘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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