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帽山放煙花拍婚照 山友大叫:走唔切死人㗎

本周初,有人在大帽山拍婚照,燃放手持煙花製造效果,被譴責自私及無知。    (綠惜地球片段)
本周初,有人在大帽山拍婚照,燃放手持煙花製造效果,被譴責自私及無知。 (綠惜地球片段)

【19:00 更新】

漁護署表示,片段所見的地點屬於大帽山郊野公園範圍,署訪至今無接獲市民舉報,但在接獲傳媒查詢後,已在該處張貼警告,提醒市民有關在郊野公園生火的管制,亦會繼續跟進事件。漁護署人員巡邏郊野公園時,如發現有人違反法例,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漁護署並呼籲市民切勿在郊野公園違例生火,以免破壞自然環境,以及對自身和其他郊遊人士造成危險。

入秋後風高物燥,是山火高危期,有攝影隊陪同新人上山拍攝婚照時,卻懷疑點燃手持煙花營造氣氛。剛巧有山友路過,高聲提示他們小心山火,卻未獲理會。影像可見,火花一直散落附近草叢,隨時釀成山火。

據環保組織綠惜地球在 facebook 上載片段,本星期初,提供片段的山友在大帽山行山時見到有人拍攝婚紗相,拍攝隊成員在新人背後燃放手持煙花。片段中,山友向他們高呼:「喂,小心山火喎,好危險㗎喎,走唔切死人㗎喎,唔係講笑呀⋯⋯喂,睇住火燭喎。」不過山友提示未獲理會,山友隨後說:「好,叫漁農署來先得。」

非法生火可處監禁一年

事發地點位於大帽山觀景台,屬於郊野公園範圍。綠惜地球批評:「咁樣影婚紗相,既無知又自私,莫講話喺香港未經許可燃放煙花係違法,亦完全漠視近日天氣乾燥、現場長滿長草,火舌好容易會引起山火 。」

綠惜地球呼籲,新人及攝影師在郊野取景,必須保護大自然及實踐無痕山林原則,「唔好為咗自己幅相而破壞環境,令其他新人同山友失去靚景」。綠惜地球提示,有關行為可能牴觸法例,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任何人在非指定燒烤地點或露營地點生火或用火,均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 5,000 元及監禁一年。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如肆意或疏忽地燃放煙花爆竹,以致對任何人造成損害或危險,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個月及罰款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