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潭玫瑰園11間獨立屋非法佔用官地 政府已採取行動及跟進

發展局表示,就傳媒關注港島大潭玫瑰園出現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情況,經調查發現有11間獨立屋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後,地政總署於今年8月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向當中10間獨立屋發出通知,飭令佔用人/業主於今年年底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逾期未符合通知的業主將被檢控。 局方在社交專頁表示,餘下1間雖然已停止佔用政府土地,但執法行動不會停止,地政總署已向相關業主就其在政府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的行為,根據第28章提出檢控。地政總署正蒐集證據,視乎情況,考慮對另外10間獨立屋作出類似檢控。 局方指出,屋宇署過去3年亦就玫瑰園接獲2宗懷疑有僭建地庫的舉報。當中1宗舉報經署方人員進入屋內視察後發現沒有僭建地庫;而另1宗舉報則由於欠缺詳細資料,署方未能採取進一步行動。 發展局又表示,自紅山半島事件揭示沿海獨立屋僭建和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情況後,屋宇署和地政總署貫徹「風險為本」的執管方針,對周遭斜坡構成安全隱患和風險的嚴重僭建物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情況,透過大規模聯合行動進行執法。至今兩個部門已向4個大型獨立屋屋苑包括紅山半島、屯門蟠龍半島、大埔海景山莊和西貢飛鵝花園B座採取聯合執法行動。 屋宇署已向這些屋苑獨立屋業主發出共150張清拆令,地政總署亦就當中70間涉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獨立屋張貼法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