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咀一餐廳縱火案 67歲男子被暫控兩項縱火罪 今天提堂

警方拘捕一名67歲男子,涉嫌與大角咀一間餐廳發生的縱火案有關,他已被暫控兩項縱火罪,案件今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表示,樂群街18號一間餐廳的負責人星期日報案,表示連續兩天發現餐廳外有灰燼。警方經初步調查,相信兩宗事件有可疑,列作縱火處理,並於當天下午在旺角區拘捕涉案男子,涉嫌縱火及盜竊。警方亦被捕男子身上檢獲一張不屬於他的內地身份證。警方進一步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再以涉嫌縱火拘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