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弟戀涉虐男友】爆男友特殊性癖喜歡女仔腳 女被告裁定表證成立

被告麥凱晴(又名麥嘉雯)。陳楚琨攝

星島日報報道】32歲男子疑遭年上初戀女友虐待案今在區域法院續審,女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她今出庭自辯,提到男友不能戴安全套性交,否則會早洩,但她強調「老實講我真係好愛佢,做唔到咪做唔到囉」,否認曾抓男友頭撞牆;她又大爆男友有特殊性癖,喜歡女性腳部,會主動為她脫鞋浸腳等。 現年39歲的被告麥凱晴(又名麥嘉雯)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以及4項有意圖傷人罪,控罪指稱她於2018年5月至8月期間多次襲擊男子X。 被告自辯稱,她於前年5月19日才第一次與男友性交,但就在她無預料情況下,對方未有帶安全套便進入,她十分不情願,提到17歲在加拿大留學時滑雪,意外撞到樹致椎盤移位,若懷孕會很大機會小產或有生命危險,於是「我同佢講再有咁嘅情況,我一定會分手」。惟她指男友「一戴安全套幾秒鐘就軟咗」,對方覺得自己無用感沮喪,被告則指自己不介意「做唔到咪做唔到囉」,亦否認曾襲擊男友。 她又爆兩人曾到內地遊玩,當時男友要求觀看色情影片,包括有關腳部性癖好的主題,她指男友「佢有個癖好係鍾意聞野」、「覺得女仔腳好靚」,被告雖覺男友興趣奇怪,但她稱香港社會保守,未曾遇上此類男友。她表示男友見其工作繁忙,會主動為她脫鞋子及浸腳。 事主下體受傷後曾就醫,當時為其檢查的醫生盧逸安出庭作供,他提到就診時事主一言不發,被告則指事主「淥親」。醫生憶述被告提起兩人將去旅行,問醫生可以進行性行為,並指著事主的陽具稱「唔知幾時用得。」,醫生則表示至少要兩至三星期後。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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