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警方調查延誤不認真 會計文員偷律師行240萬獲判緩刑
【on.cc東網專訊】律師行會計文員承認於在職期間「穿櫃桶底」,將律師行逾240萬港元的支票存入自己戶口。她上周承認2項盜竊罪,今天(1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8個月,但准緩刑3年。法官謝沈智慧批評警方調查案件不認真,至延誤6年才再次拘捕並落案起訴被告,直指延誤令人咋舌,無法接受。法官又指被告「好彩」在延誤期間努力工作,最終得以還清款項,否則必定判處即時監禁。
案情顯示,本案被告佘詩韻(49歲)於2012年入職涉案律師行,其職責包括預備支票予合夥人簽署。因律師行其後發現,有多張支票無法兌現,被告又經常打錯受款人名稱,須在修改後由合夥人加簽,因此惹起律師行注意。至2016年初律師行發現欠租,律師行發現被告臨離職前負責準備、用作交租的支票,受款人被改成被告。之後律師行作全面查核,結果發現被告原來自2013年,共將164張支票取走,並將當中154張存入自己的戶口,涉款逾240萬港元。
法官今天判刑時表示,雖然被告聲稱患病及受抑鬱症等精神問題影響而犯案,但認為這些均非有效的求情因素,而且被告明顯是有計劃犯案,而且頭腦清晰。不過法官認為案件確實有嚴重延誤,被告早於2016年首度被捕,警方其後用2年多時間向銀行索取相關支票紀錄,但至2019年又用近2年多時間再向銀行索取資料,到2021至去年才向證人索取律師行發支票程序的補充資料,作最基本調查,去年6月才正式起訴被告。法官認為這均顯示警方調查不認真,並指該些延誤對被告構成的心理壓力不言而喻,並成為有力求情因素。由於案件極不合理延誤,加上被告還清款項,故法官最終判處緩刑。
案件編號:DCCC 61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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