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委託內地律師盧思位料12港人案在元旦前後開庭

盧思位估計案件應該在明年元旦前後開庭,明年1月有審判結果。(盧思位提供)

12名港人涉嫌偷越邊境被內地人員拘捕,早前被移送鹽田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受其中一名港人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盧思位估計,案件應該在明年元旦前後開庭,明年1月有審判結果,不排除在開庭當日宣判。

盧思位表示,涉嫌偷越邊境罪的8名被告很可能面對拘役,即是在拘役所、看守所,而非監獄執行,期限會在6個月以下。若兩名涉嫌組織偷越邊境罪的被告罪成,估計將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緩期三年執行,樂觀估計所有被告會在春節前全部被遣送回港,但如何在港執行兩人的緩刑,要視乎兩地能否對這種司法協作達成共識。

盧思位認為,考慮到內地與香港監獄在人權保護和囚犯待遇的巨大差異等因素,判處兩人緩刑是上上之策,相信承辦法官會仔細斟酌。若判處實刑,剩餘刑期在3個月內,由看守所代為執行,若超過3個月,則將被送往監獄服刑。他提到,本案涉及香港居民,不排除他們在一審判決後暫留內地10天,待檢察院沒有抗訴、被告沒有上訴後,再將被告遣送回港。

至於兩名未成年被告,盧思位表示,預計聽證結束後,檢察院會提出附加條件不起訴,相信他們很快會被送回香港。盧思位表示,法院一般有義務保障每名被告有兩名親屬旁聽,家屬可直接與法院聯繫,相信案件庭審直播可能性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