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團體贊成 有助充裕支援 特教主任教擔設限 校長:未必切合校情

【星島日報報道】教育局向學校發出通告,交代多項「教育新資源」措施的安排,其中三年分階段向中小學增設特教統籌主任,教育局規定學校須預留五至七成的時間,供統籌主任處理與特教生相關職務,其餘時間則用於課堂教學,工作分配亦須經法團校董會通過。有校長認為規範統籌主任的教擔上限,未必切合校本需要,家長團體則期望統籌主任有足夠空間支援特教生。記者 梁子健 立法會日前通過三十六億元「教育新資源」撥款,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出席公開場合時表示,將向中小學發出通告,包括涉及教師編制的開班信,盡快落實新措施。當局昨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交代中小學特教統籌主任恒常化的詳情,現時參與關愛基金試行計畫的一百二十四所學校,將成為首批受惠學校,其餘則按特教生人數及支援需要、教師培訓等因素決定次序。 當局要求學校須恰當分配統籌主任的工作,讓他們可運用五至七成時間,集中校內特教生的支援職務,包括及早識別及支援特教生、檢視校內教師接受特教培訓情況等,而學校建議調查的工作分配,亦須經學校的法團校董會或學校管理委員會通過。至於試行計畫,特教統籌主任的教擔上限,則以校內教師平均教擔計算,亦未要求校董會審議其工作分配。 須法團校董會通過 當局亦規定擔任統籌主任的教師,須有最少三年教學及推行融合教育經驗,更須參與當局安排,約九十至一百小時的專業培訓課程,包括策劃及管理、以學生為本的支援策略、課堂研究等。 香港中學校長會主席李雪英任教的中學,屬於首批受惠學校之一,她認為當局硬性規定統籌主任的教擔上限,未必切合校情,「參與試驗計畫均是特教支援需要較大的學校,教師培訓等基建已完成,未必需要這麼長時間;對於特教生人數較少的學校,統籌主任隨時要用七成時間,支援僅個位數字的特教生,當局似未考慮校本需要。」 不過,特殊學習障礙協會主席葉亮青認為,設立教擔上限,有助統籌主任有更充裕時間支援特教生,尤其有助制訂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及培訓其他教師等工作,「否則只為學校增設多一個教席,卻幫不到特教生。」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