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揭發牌時未達標當達標 食署死撐未理解指標兼手民之誤

【on.cc東網專訊】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今日(5日)就早前發表的審計報告作公開聆訊,討論食環署有關食物業處所發牌及規管工作。審計報告指食環署相關服務表現匯報未完全反映實況,審計署審查50宗新食物業牌照申請及10宗新設置露天座位的許可申請,發現有衡量服務表現準則不達標,惟食環署卻在《管制人員報告》或網站匯報為百分百達標。食環署承認向審計署的解說未必清楚,有議員批評是「口講口賠」,對回應表示失望。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當局十分重視有關問題,會確保《管制人員報告》資料準確,食環署會作深入調查,若發現有人蓄意犯錯,必會有紀律行動。而食環署署長楊碧筠表示正全面檢視及覆檢中,因涉及個案及人員眾多需時處理。她指綜合觀察發現,問題或出於人員未全面掌握及理解指標,以為大致完成工作便達標,又或有手民之誤、記錄不齊全等,希望透過新的電腦系統處理,確保程序等資料準確無誤;日後會加強員工培訓、內部指引及不同層面的監察。

議員簡慧敏認為出現懷疑失實或搬龍門的情況屬不理想,促請當局責成嚴肅處理。而會計界議員黃俊碩則關注,食環署在識別無牌食物處所後,把個案轉交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跟進,並在去年6月、7月分別作出檢控,惟審計報告卻指截至2023年8月都沒有報告顯示署方曾將個案轉介至分區環衞辦,希望了解箇中因由。

食環署署長楊碧筠則解釋,當一名申請人申請食物處所牌照時,牌照辦事處會同步知會各區環衞辦,把相關申請納入監察範圍中,因此有關處所是否無牌經營或是否涉違規,並非由牌照辦主動查核再告知環衞辦,而是兩個辦事處同步進行各自之工作,若發現有違規情況,環衞辦會作出檢控。她又指,為加強兩個辦事處間的溝通,署方有設立內部指引,如牌照辦在巡查過程中發現違規,會即時通知環衞辦跟進,惟強調不論是否有轉介,均不會影響環衞辦的監察及檢控行動。

黃俊碩又指環衞辦亦隸屬食環署,若內容工作不協調,為何無向審計署解釋。楊碧筠承認當時向審計署的解釋或不太清楚,導致出現目前的情況。當時負責與審計署聯絡的食環署高級總監(衞生)溫智舜表示,當時反映情況後,審計署認為牌照組人員都應該要將違規個案再轉介至環衞辦。黃對署方的回應感失望,表示若署方若認為審計署的建議或說法不合適,應將有關安排清楚列明於審計報告中並提出意見。

審計署署長林智遠則回應指,按照正常程序在正式文件公布前,報告最少兩次交給相關部門檢視,部門認為沒有問題才會公布,「同埋口頭佢哋可能講到天花龍鳳,我唔知,但實際上有冇文件先係重要」,強調署方是沒有看到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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