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有藥房涉出售沒註冊兩款眼藥水及一款外用藥

將軍澳一間藥房涉嫌非法管有及銷售未經註册藥劑製品,涉及兩款眼藥水及一款外用藥,有關產品包裝上均沒有附印香港藥劑製品註册編號,大部分附有日文及英文等外語標籤。 衞生署初步調查顯示,行動中所檢獲的相關產品,其中兩款含有「新斯的明」,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含有「新期的明」的產品,只應在註册藥劑師監督下在藥房出售,並須憑醫生處方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