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案辯方指黃振強無諮詢隊員 隊員手機片段來源亦存疑

屠龍小隊及吳智鴻團夥等人涉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第68天審訊,辯方繼續結案陳詞。 對於控方早前指張銘裕在「滅龍」群組分享引爆器片段,必然是同謀者吳智鴻傳送予他,辯方引述黃振強供稱吳智鴻從沒要求屠龍小隊協助製作引爆器,對話顯示吳智鴻表示會由「遙控佬」負責。控方表示賴振邦手機有一張與片段環境相似的照片,但辯方關注為甚麼相片建立日期較張銘裕傳送片段的日子遲,專家亦無法確定引爆器是否可用、是否與華仁炸彈裝置一樣 。 辯方質疑張銘裕電話早已成為控方證物,若吳傳送影片予張銘裕便會有紀錄,控方卻沒選擇擷取內裡資料,無法證明張銘裕是知情參與串謀, 加上吳智鴻與賴振邦手機中亦不見該片存在,片段可以來自網絡。 辯方續指,黃振強曾與隊員kan研究使用炸彈,辯方當時問隊員是否知情,黃振強供稱打算部署好才詢問隊員,辯方質疑是違反共識,黃振強又同意與吳智鴻商討計劃後,當日沒有諮詢隊員,隊員對本案計劃仍是不知情。 辯方表示,屠龍小隊並非首次輕裝活動,即使本案涉安全屋、避彈衣、倉庫,平常都有,並不代表打算參與黃振強的大計劃,環境證供不支持控方說法。辯方指控方依賴指證張銘裕的證據為:黃振強供稱張銘裕知情、12月7日晚有在安全屋進行簡介。 辯方認為,黃振強並非誠實可靠,他稱被捕時遭警方毆打,但警員作供時否認,黃振強錄影會面顯示他前言不對後語。辯方又說,彭軍壕亦非可靠證人,他拒絕交出手機密碼,直至今日都沒有其手機資料,質疑是否有些事情不想給其他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