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執走50萬 官指判監最合適

被告蘇錦璋於法院應訊期間,一直低頭拭淚。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去年平安夜灣仔告士打道發生解款車跌錢案,一輛香港安全押運服務有限公司的解款車跌出三箱總值逾三千萬元紙幣,途人見狀衝出馬路瘋狂執錢,其中一名工程師更撿走五十萬元。工程師昨承認一項偷竊罪,求情稱「見有人排隊執錢,以為聖誕節派禮物」。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十日判刑,待索閱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期間須還柙。 任職工程師的被告蘇錦璋(四十六歲),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期間,一直低頭拭淚,又數度向裁判官鞠躬。 代表蘇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昨求情指,被告當天與妻子在巴士站下車後,見路上有人排隊執錢,以為是聖誕節派禮物,於是「執埋一份」,逗留兩分鐘便離開案發現場,回家後始知拾獲五十萬,亦不知道鈔票的真偽。被告事後已承認犯案,警誡下表示「阿Sir,我願意將啲錢全部攞返出嚟」,被捕後三天已全數交還。被告又透過潘向解款車公司道歉。 潘又指本案是「上天給他(被告)的考驗,但他過不到這考驗」,並續稱,被告為家庭支柱,家中幼子患自閉症,需要被告特別照顧,並呈上一封由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所撰寫的求情信。 不過,裁判官溫紹明一度質疑,傳媒曾呼籲拾獲金錢的人應馬上歸還,為何蘇不聽從。潘強調,被告當時一片空白,不懂處理,又驚「還錢就等如坐監」,蘇案發後更情緒崩潰,需看精神科醫生。 溫官裁決時慨歎,「究竟有幾多人可以過到呢個測試? 」他並有感而發地表示:「指責人犯錯是輕而易舉,但係咪每個人都可以抵擋到引誘?」但是溫官重申本案性質始終嚴重,判監是最合適的。 案情指,去年十二月廿四日下午一時五十分,被告在灣仔告士打道近史釗域道,偷竊香港安全押運服務有限公司五十萬元。本年二月十日,警方在被告住所附近埋伏,並在他回家時把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拾去案中的五十萬,並將之匯入其內地的銀行戶口。被告三日後將五十萬元交到灣仔警署。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六二九--二○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