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委會指港協暨奧委會運動員遴選制度存在不足及不當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發表報告,表示港協暨奧委會沿用10多年的運動員遴選過程和制度,存在不足及不當之處,帳委會表示震驚及強烈不滿,認為不可接受。 報告舉例,部分不符合已公布的遴選準則的運動員,竟獲遴選委員會以另一些從未公布的準則,選拔參加第18屆亞運,有關理據未有記錄在會議紀錄,遴選委員會的討論過程紀錄亦不全面,認為會削弱遴選的誠信、透明度及公信力。 帳委會強烈促請港協暨奧委會盡快就現行的運動員遴選準則展開檢討,考慮制訂一套劃一標準,並參考海外做法,以公開方式選拔運動員,亦應設立健全的替補制度。 另外,帳委會關注,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對本港運動員備賽及參加國際運動會資助,部分申請並無制訂表現目標、預算與實際開支出現重大差異,但受資助者沒有加以解釋等,帳委會促請民政事務局及康文署,應為基金的申請人,就表現目標等制訂清晰指引、並加快審核受資助者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