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鐵錘往示威 男生獲簽保了事

【on.cc東網專訊】19歲男生於去年11月11日有網民發起「大三罷」當日早上,被警方發現身懷鐵錘,因而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原定今日(26日)在屯門法院開審,但被告張震洊最終獲准自簽2000港元守行為一年。

案情指,有網民於去年11月11日發起「大三罷」行動,號召舉行反政府示威,當日早上警方於屯門友愛邨執勤見到10多人示威,遂展開追截,最終在愛義樓外截停奔跑中的被告,在他身上發現一個鐵錘,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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