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內拍照】大狀稱仍未受聘 拍照女唐琳玲:我想向你們學習

唐琳玲。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佔旺藐視法庭案件早前於高院開審,一名持香港身分證、操普通話的女子被指於審訊期間在庭內拍攝,又拒絕向法官解釋,形容這是一件小事,還稱樂意與法官拍照,並以英語重申「今天是公開聆訊日」,惟法官指在他法庭內是一件大事,強調近日已多次有人在庭內拍照。案件將於下午3時半在高院再訊。 大律師艾勤賢(Kevin Barry Egan) 甫開庭時指,自己仍未受聘於涉事女子唐琳玲。事件當日他在法庭升降機遇到唐並向他解釋事件,她提及中國內法院批准到庭人士拍照,加上認為當日為公眾場合,故加強她可拍照的認知,而事件是岀於她的無知,她並不是藉此勒索任何人。 法官提及唐當日的言論,指她不斷重複當天為公開聆訊,律師團隊亦在庭內使用手機及飲食,故她亦有權這樣做。法官續指,在庭內拍攝並不是個別事件,現為普遍情況,而他參考過英國其他案例,這行為的後果可以是非常嚴重的。 而律政司建議有兩個方法處理,若唐承認藐視法庭,法官可用簡易程序處理,另外,法庭亦可轉介律政司跟進,並由警方錄取證人口供,待檢視電話,再交由律政司決定如何處理。 唐於庭上指自己不斷被傳媒追訪,並重申這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又提到自己當日早一小時到庭取一號籌,當時亦沒有人給予她指示,她解釋到庭原因:「I want to learn from you guys (我想向你們學習)」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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