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環球前董事曹貴子被控串謀詐騙 下午東區法院提堂

曹貴子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廉政公署早上落案起訴一名上市公司前董事,控告他涉嫌串謀詐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該上市公司的董事局、股東和投資者,導致該上市公司的附屬公司以逾8900萬元收購他持有的一間投資公司。 曹貴子,55歲,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康宏環球)(前稱康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康宏金融))前董事,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被告下午將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早前接獲有關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投訴,遂展開調查,並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於2017年12月採取聯合行動。 證監會、聯交所及康宏環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完成調查並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起訴被告有關罪名。 被告於案發時擔任康宏環球實質或影子董事,對該公司營運直接或間接施加重大的影響。他亦是康宏環球的主要股東,持有該公司50%的股份。 被告於2016年4月向康宏環球介紹信盈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信盈國際)的收購計畫,該公司從事資產投資及提供顧問服務,其主要資產是在兩個投資基金的權益,並需要持續投放資金。被告於案發時持有信盈國際55%的股份。 被告與康宏環球其他高層人員於5個月後導致康宏財務有限公司(康宏財務)以共逾8900萬元收購信盈國際。康宏財務是康宏環球非直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與另外兩人串謀詐騙聯交所、康宏環球(前稱康宏金融)的董事局、股東及投資者,即不誠實地: (i) 沒有向聯交所披露他是康宏環球的主要股東; (ii) 沒有向聯交所披露他是康宏環球的實質或影子董事; (iii) 沒有向康宏環球及聯交所披露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是一宗關連交易;及 (iv) 導致康宏財務於2016年9月在沒有召開必須的公司會議或符合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的情況下收購信盈國際。 就該宗成交價逾8900萬元的收購,被告因此從康宏財務收取共逾5700萬元,並無需進一步向該兩個基金投放約1620萬元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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