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稱如倉促通過修訂逃犯條例 後遺症會好大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承認4項洗黑錢罪,在高等法院被判監29個月。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有足夠時間讓政府處理任何修例工作。 張達明強調政府應該採取先易後難的方法,修訂有關條例沒有太大爭議的部分,大的修改則再從詳計議;例如修例只適用於台灣,或法律界提出的私人草案,修例改變刑事管轄權,讓本港法庭可以審理海外的殺人案等。 他表示,若政府「夾硬來」要強推目前提出的《逃犯條例》修訂,絕對有足夠時間及立法會票數,但不應該在欠廣泛諮詢及深思熟慮下,快刀斬亂麻去倉促通過;否則後遺症會好大及破壞法治,影響非常深遠,也令國際社會懼怕香港不再是安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