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認為法庭不會輕易在法例通過前批准司法覆核

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在新修訂《逃犯條例》草案在立法會首讀前,向高等法院入稟尋求司法覆核申請許可。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根據普通法案例,除非有好特別的情況,例如申請人可以說服法庭,條例違反基本法,否則法庭不會輕易在法例通過前,批准司法覆核。 至於修訂條例後,有關追溯力問題,張達明說,引渡條例的修訂,不涉及將本身無犯法的行為變成犯法,只是將一些犯法行為,由以往無法引渡,變成可以引渡,因此並不涉及違反刑事案無追溯力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