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人大常委決定以中國特色法律制度處理香港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通過相關《決定》,第六屆立法會延任不少於1年。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有關《決定》在政治上解決問題,但同時突顯香港已非再實行基本法及普通法,用中國特色法律制度處理香港問題,實踐全面管治權。 對於能否用法律程序挑戰人大常委會決定,張達明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由於基本法的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因此可說是不容挑戰。被問到會否影響基本法的莊嚴,張達明說,要視乎從甚麼角度看,當年草擬基本法時很嚴謹,透過廣泛諮詢,由全國人大通過,而今次人大常委會無經過諮詢,經一日討論便作出決定。 另外,今次決定並無指明早前參選被裁定提名無效的4名現任議員不能延任,張達明認為是「高招」,因做法會令民主派就是否留任而「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