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依法覆核保釋決定 絕不接受惡意攻擊

【Now新聞台】民主派初選案,律政司決定不覆核其中四人保釋決定,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獲准保釋候審,高等法院將於周六早上處理律政司覆核其餘十一人獲准保釋的決定。

四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律政司決定不覆核法庭批准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保釋的決定,四人可獲保釋外出。

法庭定出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可在傳統或電子平台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及行為、不可參與或協調任何選舉、不可會見外國官員或議員;並要交出旅遊證件包括BNO、接受宵禁安排並要繳付相應現金擔保及人事擔保,及定時到警署報到。其中,林景楠現金擔保要100萬元。

其餘十一名獲法庭批准保釋的被告律政司繼續覆核決定,排期周六在高等法院處理。

律政司指覆核保釋決定是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向法庭提出,有人惡意攻擊律政司依法執行決定是絕不能接受,律政司又提醒不宜評論司法程序尚在進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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