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 12月起擴展至私人補習老師等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 12月起擴展至私人補習老師等

【Now新聞台】政府建議第四季起,將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擴展至私人補習老師等新聘請的自僱人士。有議員關注未包含在外國的定罪紀錄,保安局指,僱主有權不聘請。

政府計劃分三階段擴大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今年12月會率先擴至準備聘請的自僱人士,包括私人補習老師、音樂老師、運動教練等。

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有議員關注機制只針對本地定罪紀錄。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陳沛良:「例如運動教練或語言教師,可能很多是外籍人士,他可能在外地有機會犯了這些罪行,這個查核機制當中有否涵蓋到這方面?」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涵蓋不到外國的,僱主如覺得準僱員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接觸非常高風險,亦覺得有需要看在外國的紀錄,可向僱員或準僱員自行要求可否證明沒犯罪,僱主可以決定是否聘請。」

查核機制在明年年底前,將擴至所有志願工作者,最終會包括所有僱員及自僱人士。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周文港:「和不同大學學生事務處溝通,迎新營的搞手,是否都可提供相關證明?」

鄧炳強:「某程度上都是義工服務,稍後推出第二階段,就是這個義工服務,應可涵蓋到這個情況。」

有議員就關注申請過程,可否全面電子化。

立法會議員(新界東北)李梓敬:「智方便其實已經是對應到人的身份核實,其實可否用智方便完成整個流程?」

鄧炳強:「智方便都有指模紀錄,為何不能用?定罪紀錄是基於十隻手指(指模),由於要求不一樣,現階段不能用智方便,代替一個十隻手指打指模。」

警方亦計劃在全港六間警署,增設24小時套取指模服務,相信有助縮短申請時間,而新系統每年亦可處理最少21萬宗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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