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修訂保護海港條例 政府有利益衝突 組織嘲變維港變「維河」

【on.cc東網專訊】早前發展局提及有意檢討《保護海港條例》,指會以「拆牆鬆綁」為原則,讓未來維港兩岸涉及海濱的工程得以展開;惟保護海港協會今(18日)表示,修例建議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評估填海的需要,此舉無疑把條例變成「狐狸保護雞仔條例」,因政府實際上有利益衝突,擔憂終審法院無法有大型填海工程的法律控制權下,維多利亞港終變成「維多利亞河」。

政府建議從兩個方向為條例修例,包括針對須規管的工程,強化現有的審批把關制度,另一方面,就加強海港功能、改善海濱暢達性等工程,合理地拆牆鬆綁,而條例將訂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負責審批工程是否符合「測試」,亦建議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評估填海的需要。

保護海港協會指出,根據《前濱及海底(填海)條例》,只有政府才能進行海港填海工程,因此保護海港條例的目的是專門賦予法院權力,以控制政府防止過度填海。但政府是次修例將決定權由法院變為政府,使條例「變成笑話(Become a joke)」,因政府實際上存在利益衝突。協會副主席徐嘉慎直指條例變成「狐狸保護雞仔條例」;主席陸恭正亦指過去政府發展有既定「行之有效」的程序,如政府希望在程序上作出改變只需在《前濱及海底(填海)條例》之下另設法規,而無需修訂《保護海港條例》。

陸亦指出就小型填海工程方面,政府之前未有去海濱事務委員會提出,如政府提出相信有信心成功「闖關」,事實上協會亦曾提出小型工程的建議;至於臨時填海則只需清楚列出工程、財務、時間等因素。

協會建議政府不要就「大型填海工程」對《條例》作出任何修訂,以確保法院按照《條例》現時的規定及終審法院現有的判決依然掌握其法律控制權;在原有條例的第 3(1)款進行修訂,增添「中國國寶」字眼,使條文變成「海港須作為香港人的中國國寶、特別公有資產和天然財產而受到保護和保存」;將現時的海濱事務委員會轉為海濱事務管理局等。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