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員去年612警總外襲警罪名不成立

【Now新聞台】去年6月12日反修例示威,一名男技術員涉嫌襲擊警員,被裁定襲警罪不成立。

26歲的莊浩峰離開東區裁判法院。

案情指,去年6月12日,高級督察余天生在警察總部外便裝執行職務,上前截查被告時,被告以右手揮拳打到警員頸部。

裁判官黃向戎裁決時稱,由於警員不能分辨被告是揮動手部或是出拳,而且形容力度是可接受,所以不能判斷被告的行為是襲擊或意外;加上不肯定被告能否清晰聽到警員表露身分,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罪名不成立。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