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若干法官審案被指破壞司法獨立 林鄭月娥嚴正反駁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反駁外界對港區國安法的質疑。她指出,草案主要內容提到特區政府會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具最大主體責任行使法例下的管轄權,將成立由特首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亦會在警務處及律政司有專責部門處理有關國安事務。 林鄭月娥強調,司法獨立是法治非常重要一環,她看不到國安法主要內容公布後,有任何條文會違反基本法保障司法機構的條例。她又說限制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國籍,並非罕有,今次國安法主要內容並沒有觸及日後香港法院審理國安案件時,法官的國籍問題,是展示了對香港司法制度的高度尊重和充分信任。 林鄭月娥嚴正反駁有意見指,由特首指定若干法官處理國安案件會破壞司法獨立。她指出,草案主要內容所提及的,是特首指定各級法院法官審理國安案件的名單,並非特首指定某位法官就某一案件聽審,日後分派法官處理每宗涉及國安的案件,仍會由司法機構負責。因此由行政機構作出檢控及指定聽審法官的講法,是完全錯誤。 她指出,基本法列明各級法官都是由特首任命,而有關任命是特首接受獨立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後作出,不是特首隨便在街上找人,有關安排在香港及其他地區都不罕見,如果有人對此表示聞所未聞,她認為這是孤陋寡聞,過去類似安排從無人認為牴觸維護司法獨立,反問為何到維護國家安全行為時,有人對特首行使委任權指定法官,出現如此大的擔心。 林鄭月娥強調,對本港司法制度充滿信心,對進入司法機關的法官高度信任,他們每一位在就職宣誓時都表明會以無懼無畏、無偏無私無欺的精神服務,她完全不認為由特首在國安案件指定法官,會影響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