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英函UGL委員會 促擴大調查範圍

梁繼昌昨指,自己發表的是專業意見,不是偏見。

【星島日報報道】特首梁振英修改民建聯議員周浩鼎調查UGL事件範圍文本一事,已發酵至第五日。梁振英昨日從北京回港後,再把焦點指向另一委員梁繼昌,重申自己正與對方打誹謗官司,有先入為主的偏見,不宜留在委員會。他又去信委員會,要求擴大委員會調查範團,包括調查他與UGL公司離職協議上手寫部分的真偽。梁繼昌反駁,民事訴訟非需要申報的項目,指自己發表的是專業意見,不是偏見,批評梁振英行政干預立法。 梁振英前日離港前已主動點名,梁繼昌不適合參與調查委員會的工作。他昨日回港後重彈此調,梁繼昌作為誹謗被告的身分,留在委員會內,「可以在委員會做或不做、講或不講一些事來換取我不控告他」,因此有需要申報雙方間的訴訟,又斥梁繼昌在UGL事件上已有「先入為主的定見、主見或偏見」,涉及利益衝突是「一個好顯淺的問題」。 他又質疑,立法會有二十個議員在事後兩、三年後才調查他與UGL協議一事,「到底它的動機、目的是甚麼?」 梁振英又連續第三日重申,由於有人曾提出他與UGL的離職協議中,他的手寫條款是否偽造,因此認為委員會應擴大研究範圍,調查UGL離職協議的真偽。他之後去信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要求將他在二〇一一年與UGL簽訂的離職協議中,手寫條款「只會在不造成利益衝突的情況下提供相關協助」的真偽,加入研究範圍。但梁振英要求增加的範圍僅得一項,遠較他在周浩鼎提交的文本修改為少。 梁繼昌昨日指,自己在專責委員會開始會議前,已跟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及委員會法律顧問詳細討論,結論是有關民事訴訟不會對他在委員會的工作構成利益衝突,毋須申報,並批評梁振英的言論是行政干預立法。 梁繼昌又指,他發表的是專業意見,不是偏見,反指梁振英才可能對他有偏見,認為梁振英應出席調查委員會會議,面對面將事情說清楚。對於梁振英去信委員會要求擴闊研究範圍,梁繼昌指,梁振英應該早於專責委員會成立時便去信主席及各個委員,質疑他現在希望改動研究範疇的動機,「但我們不能將焦點放在他做甚麼,而是他在道德和政治倫理上有否犯錯」,又指現時客觀效果是轉移了周浩鼎的焦點。 周浩鼎昨日在立法會繼續被大批傳媒追訪,但被問到會否退出委員會時,他仍表示自己沒有補充。由於周每次出入均造成混亂,多名民建聯黨友之後嘗試前後護送周浩鼎出入會議廳,其中一次,有黨友更預先按着電梯的開門按鈕,讓周浩鼎可以盡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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