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物毀壞警車 16歲男生認4罪還押候懲

【on.cc東網專訊】16歲男學生被指於去年10月以向投擲物件毀壞警車,被截停時被搜出雷射筆等。他今(2日)於觀塘法院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有所意圖、非法集結、刑事毀壞及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共4罪。裁判官下令將他還押至9月23日,等候感化官等一系列報告後才量刑,並下令被告須賠償警方4300港元。

案情指去年10月13日,網民發起多區示威行動,並有人築起路障等。三輛警車下午停泊在觀塘道時,有人向警車拋擲物件,其中一輛警車內的警員突然聽到「嘭」一聲,得知遭示威者擲物件扔中。

警員隨即下車追截,把有份投擲物件的被告截停。被告當時有深色衣物包頭、戴黑色口罩及身穿黑色衣物。警方又從他的背包中搜出手套、雕刻刀及雷射筆等。而被擊中的警車事後維修花費43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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