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要求曾身處16個指明地方人士接受強檢

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16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強制檢測。 就昨日一宗涉及L452R變異病毒株的初步確診個案,任何人士如果在指定期間曾身處患者到過的地方,都要接受強制檢測。地點包括大埔新達廣場、運頭塘商場、大埔廣場地下萬利小食店、東涌黃泥屋村金泰屋、機場一號客運大樓5至7樓、機場員工餐廳啟翔2及中場客運大樓。由於個案感染源頭不明,即使相關人士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亦須接受強制檢測。 另外,名單亦包括大埔指明範圍內的7間學校,及1間爆發上呼吸道感染或流感樣疾病個案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