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應律師會聲明 強調違反誓言需承擔法律責任

香港律師會關注4名立法會議員、包括專業議政梁繼昌、公民黨的楊岳橋、郭榮鏗及郭家麒被取消資格事件。政府回應,《基本法》第104條明確要求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6年曾就有關條文所作《解釋》,若宣誓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需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政府表示,4名議員早前報名參加原定9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認為4人尋求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以干預特區事務。楊岳橋、郭家麒及郭榮鏗亦表明意圖確保在立法會佔多數後,行使議員權力,無差別否決任何由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等,逼使政府接受若干政治要求。 政府指出有關問題涉及人大常委會在8月11日所作決定及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特區政府不能自行決定,因此請求中央政府提請人大常委會從憲制層面解決。政府認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定下明確規則,有利堅決準確實踐「一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