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緊檢疫安排 檢疫人士不得容許他人進入酒店房間

政府收緊檢疫安排 檢疫人士不得容許他人進入酒店房間

政府今日起收緊檢疫安排,除非獲授權人員同意,受檢疫人士不得容許他人,進入正進行檢疫的酒店房間,任何人違反檢疫令,擅自離開檢疫地點或容許探訪者進入接受檢疫酒店房間,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6個月及罰款25000元。

發言人說,如果受檢疫人士需要補充物資或食物,可由親友或酒店職員協助放在房門外,讓受檢疫人士在無面對面接觸的情況下拿取。

當局亦由今日起,收緊獲豁免到港檢疫的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的檢疫安排,要求14日內曾經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在出發前48小時內取得陰性檢測結果,並要在所屬機構安排的地點自我隔離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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